2016年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3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古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联系(地址:古蔺县古蔺镇建设桥头;邮编:646500;联系电话:0830-7222277)。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经局党组研究,成立了县住建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局党政办相关人员组成,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通过预先审查内容,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机制。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条,比2015年多23条,增长22%。其中,计划总结类1条,占0.7%;法规公文类8条,占6.2%;工作动态类109条,占85%;财政类6条,占4.7%,其他类4条,占3.1%。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本单位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件。

  (二)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本单位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本单位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件。

  (四)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本单位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件。

  (五)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本单位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件。

  (六)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本单位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6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正常程序及时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公开的所有信息均属免费公开,不存在违规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本单位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在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大力加强督办力度,做好分类公开的各项工作,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常换常新。

  (三)加大宣传力度

  目前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受到制约,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接受县政府办信息中心办公室的指导,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委办局有关信息公开的情况,全面推进县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七、其他事项

  (一)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16年,县住建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住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推进有关工作。截至目前,县住建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均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了信息公开工作。且对上网公开的政府信息,各股室、事业单位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我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负责的办理,办理结果分别报送县人大、县政协和县政府办,并送达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人员手中。

  古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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