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03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古蔺县财政局

  关于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古蔺县信息中心: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古蔺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30-7222466)。

  一、概述

  2016年,县财政局严格按照《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发<古蔺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古府办发[2016]7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2016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依托古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四川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与古蔺县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及时发布本地财政政务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和相关财政政策,及时公开县级财政预决算信息和预算执行情况情况,并督促县各部门及时公布其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受理和答复网上咨询、建议和投诉。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条,其中,法规公文类41条,占33.3%;工作动态类15条,占12.2%;财政类67条,占54.5%。

  三、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1、及时公开县级预决算信息。按照新《预算法》要求,今年对2016年财政预算报告、调整预算报告和2015年决算报告及报表在本级人大审议通过后20日内,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等情况进行了说明。在2016年年初人代会上,除了向大会提交财政预算主体报告外,还专门提交了《古蔺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暨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对主体报告内容作了进一步说明。

  2、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县级各部门及时、全面公开本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财政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开拓信息公开新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新形式,促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所有涉及民生领域的财政性资金、政策等进行全面公开,及时、准确地向人民群众传达最新财政政策和会计资讯、方便人民群众查询与自己利益相关的财政资金动向,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为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提供更多顺畅渠道。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和水平,更好地展现财政风貌。

  古蔺县财政局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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