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1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古蔺县司法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含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等四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11日至201712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古蔺县古蔺镇滨河路51号;邮编646500;联系电话:0830-710026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7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了《条例》和《实施办法》以及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通过网站、公示栏、报纸等公开我局信息,逐步加大了司法行政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条,比2016年多29条,增长18.5%%。其中,概况类3条,占1.9%;计划总结类1条,占0.6%;工作动态类 76条,占18%;人事类1条,占0.6%;财政信息类9条,占5.7%;其他类44条,占28%

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我局的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年报等均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公开。积极主动及时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从较为单一的公开工作动态内容转变为文件、财政等多种类型的公开。

2.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我局未召开新闻发布会,无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3.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本局专门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专线,由办公室专人接听,答复与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问题。统一受理咨询相关问题相关股室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答复内容,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指定专人及时公开。

4.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我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无群众查阅。

5.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暂未开通政务微博、微信,无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6.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古蔺县司法局通过各大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泸州市司法局网站124条;四川新闻网29条;中国85条;搜狐网站25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古蔺县司法局在2017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古蔺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7年,古蔺县司法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2017年,本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工作的公开力度,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还有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公开内容多为工作动态,其他人事、财务以及规范性文件内容较少。为此,今后工作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力度。根据要求,探索创新公开的方式和内容。二是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县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政府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做好本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

二、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加强平台渠道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优化栏目设置,强化搜索查询功能。对重要政策、重大突发事件,设立专题实时发布有关举措、进展情况等信息。加强舆情应对,及时配合完成县委宣传部的任务,充分转载相关信息不断调整扩充公开内容,提高发布时效,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增强传播效果和用户体验。

二)扩大公众参与。围绕年度计划、民生工程等重要事项,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明确公众参与方式,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积极回应“12345”市服务热线收到的事项,办理3起“7214580”收集的民生诉求完善民意汇集机制,提高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增加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三)积极回应关切。围绕重大决策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媒体和公众集中关切的事项,加强舆情收集和研判,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处理。对建设性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要对外公开。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研究处置情况及时发布。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等发布平台,主动发布与单位相关信息。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古蔺县司法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古蔺县司法局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领域等事项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布。

 

 

 

古蔺县司法局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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