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uli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古蔺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古蔺县古蔺镇双创中心6楼;邮编:646500;联系电话:720535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9〕38号)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9〕9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2020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依托古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古蔺融媒体、人民网、搜狐网、四川新闻网等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并受理和答复网上咨询、建议和投诉。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2020年3月23日,县交通运输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新规定。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每位公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对促进发展、惠及民生、维护稳定有着积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的义务和责任,获取政府信息是公民的权利,也是生产生活的需要,有助于提高政府执政能力。会议要求,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二是进一步严格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三是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审批事项、工作动态、办事指南、项目建设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09条。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7条,占比27%;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50条,占比72%;通过报刊、电视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2条,占比1%。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三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2020年我局在古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规范性文件14条。二是完善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在古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政预算、决算类信息28条。三是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工作动态公开,在融媒体平台公开我局工作动态150条。
2.解读情况。本部门不涉及相关事项。
3.回应关切情况。2020年,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完结201件,泸州市网络问政办理完结35件,古蔺县网络问政办理完结5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13件、政协提案和答复7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来看,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泸州市),累计公开市场主体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1712项,公开办理结果1712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归集行政许可52条;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泸州市),公开项目备案共10件。
(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是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二是高度重视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岗位工作能力,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基础性工作。增强各股室、全局工作人员特别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强化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切实加强自身政务公开能力建设,编制完善政务公开清单、严格执行9项政务公开省级地方标准,做到应该公开事项全部公开。
(六)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情况。
2020年我局在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公开共57条。其中,介绍1条,公示公告5条,工作动态8条,财务类29条,规范性文件14条,便民服务1条,行政处罚1条。
2.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情况。
2020年我局在古蔺县融媒体平台发布信息150条。
3.传统公开载体建设管理情况。
2020年我局在人民网、搜狐网、四川新闻网、川观新闻、泸州日报等平台发布信息44条。
(七)监督保障情况。
对拟公开的信息,全部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正在酝酿、论证的信息,一律不准公开发布。局办公室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作为全局保密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并纳入对干部的监督考核范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0 | 5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 | 4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问题是动态信息更新缓慢,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局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下达信息完成任务,要求业务股室结合交通行业工作开展情况,实时提供或上报行业动态,由办公室收集后及时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促进信息的动态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gul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