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uli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蔺阳大道126号;邮编:646500;联系电话0830-722227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根据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和印发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一年来,我们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以塑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城建形象为目标,精心组织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加强学习培训工作,及时在网上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由专人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信息收集、整理、送审、主动公开报送等工作。并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截止2021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主动公开信息190条。其中,概况类36条,计划总结类2条,工作动态类114条,人事类2条,财政类10条,其他类26条。从公开渠道来看,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通过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条,通过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通过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37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上一年接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结5件,并全部予以公开,未收到因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泸州市),累计公开市场主体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69项,公开办理结7248条;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累计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1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我局充分利用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实时动态信息;通过公众号、融媒体等渠道,宣传解读住建相关政策;通过物业小区、在建工地、房开企业等区域,全年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标语横幅100余幅;对照行政权力清单,充分结合一体化平台、工建2.0系统和蔺乐家APP等多渠道公开公示,同时借助防汛抗旱期间下乡入户宣传,切实做细宣传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优化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推进信息公开审发监管制度建设,健全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经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的“先审后发”制度,对文字内容、审发程序等实行专人监督和管理,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3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793.06951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2021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
2.信息报送工作还不够主动。
3.公开的信息内容比较单一,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
4.政务公开渠道单一,不能满足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要求。
5.权力意识浓厚、服务意识淡漠,使推行政务公开受阻。
(二)改进情况。
我们将在明年的工作中认真做好信息管理工作。
1.进—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推进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机关股室(单位)的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转变职能、为民、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识并积极推进这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改善我局对外形象的渠道,纳入各部门(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加以考核。
2.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信息都要主动公开。
3.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多渠道化建设,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多种宣传手段及时向社会公开,使住建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报送本系统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4.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度。要运用多种媒介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政务公开知识,提高参与水平。
5.加强培训教育,提高服务意识是搞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要对负责政务公开的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加强服务意识、专业技能教育,把干部职工造就成为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知识和理念的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gul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