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2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guli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古蔺县古蔺镇府前街24号;邮编:646500;联系电话:0830-7203433)。

  一、概述

  2012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会议和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5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充实完善以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古蔺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县政府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信息中心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经办部门,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业务;县监察局协同负责监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指导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工作;县保密局协同负责监督指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均及时完善和充实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二)健全工作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制度》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完善了以下制度: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即明确乡镇长和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经办人为具体责任人的公开责任制。二是预公开制度。即凡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事前公布方案(草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再公布执行。三是备案反馈制度。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同时认真征求干部群众意见,保证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作。四是督查制度。即实行专项检查、电话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强化各单位公开事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行。通过上述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和有序。

  (三)规范公开流程

  按照“上下同步、规范统一、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规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体系和公开流程。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事关全局涉及公众普遍关注和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动态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加强资源整合利用和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管理,积极配合市政府关于电子政务建设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

  (四)搭建载体平台

  一是对“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升级改版,新版网站在承袭原网站内容主线的基础上,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作出进一步规划设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利用电子政务大厅和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目前,全县26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已全部建立。三是在县图书馆建立并完善计算机查询服务,在电子阅览室60台终端机上增设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标识,与“古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相链接,并利用共享设备为读者免费打印、扫描、传真资料;同时档案馆完善纸质查询服务,向读者免费提供政府公开文件和资料查询。四是制定《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蔺县县乡政府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实施意见的通知》(古府办〔2012〕89号),进一步明确行政权力清查的主体、依据、分类、运行流程等,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依法对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名称和职权依据进行清理、规范,并统一编码、编制目录、建立数据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逐步向社会公布。

  (五)落实监督机制

  为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制定《古蔺县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共同工作目标,实行定期通报制度,确保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全面推行和不断深化。2012年10月,古蔺县政府办牵头,县委机要局、保密局以及县信息中心联合开展专项检查,要求各乡镇、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25条,比2011年多797条,增长12%。其中,概况类732条,占9.85%;计划总结类579条,占7.79%;法规公文类1545条,占20.81%;工作动态类3617条,占48.71%;人事类367条,占4.94%;财政类233条,占3.13%;其他类352条,占4.74%。

  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公开了扶贫、优抚、招生考试、教育、劳动、就业、保障等方面政策,医疗、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信息,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流程等信息。

  2、政务活动情况。重点公开了全县大型政务活动和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议定的主要事项,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过程及结果,单位负责人解读相关政策等方面的情况。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重点公开了重大项目的招投标情况;政府集中采购情况;审计情况以及民生工程资金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共财政拨付、使用、监管情况。

  4、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了公务员招考和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方面的信息。

  5、八大领域信息。重点公开了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安全生产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领域方面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

  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可以查阅全县各行政机关的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下载办事表格,在线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012年,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公开政府信息5872条,栏目浏览量15万人次以上。

  2、政务服务中心

  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和电子公告栏、触摸屏查询系统上,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提供了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状态、结果查询。开通了互联网网上政务大厅,全面提供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依据、所需条件、办件查询等,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

  3、公共查阅点

  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开展了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为公众提供信息查阅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查阅点4个,全年共接待公众查询75644人次,查询信息数量53423条;档案馆全年共接待公众查询720人次,查询信息3125条;图书馆全年共接待公众查询230余人次,查询信息370余条。

  4、新闻媒体和新闻发布会

  通过《新古蔺》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重大事件、重要政务活动、重点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全年,《新古蔺》报发布电子版88期,县政府共举行新闻发布会3场,主要涉及组织工作、黄荆老林英雄会、“郎助郎&middot;上学堂”义卖助学等方面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做如下改进:

  (一)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

  加快建立以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为龙头的全县政府网站集群,进一步梳理、整合政府信息;加快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体系建设,规范公开政府办事服务信息;在档案馆增设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扩大社会覆盖面;在其它公共场所采用政府公报、社区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增补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标准文书样本;规范公开行为,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

  (三)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

  完善依申请公开分发、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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