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永乐街道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永乐街道 发布时间:2026-01-29 13:08:56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uli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古蔺县人民政府永乐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古蔺县永乐街道府前街39号;邮编:646521;联系电话:0830-737101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永乐街道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精准性与实效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永乐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5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3条、古蔺融媒号公开信息120条、其他传统载体公开信息312条。办理领导信箱来件3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454件、网络问政10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0件、政协提案和答复0件。制发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措施数量0个,发布解读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永乐街道严格执行信息“三审三校”制度,明确起草人员自审、起草科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分级审核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数据翔实。健全完善信息保密、归档、公开全链条管理制度,明确审查责任、范围和标准,坚决杜绝涉密信息外泄。优化信息公开管理流程,明确公开范围、时限和渠道,建立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更新调整公开内容,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便捷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永乐街道开展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梳理公开事项和公开内容,修改制定新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以目录为基础规范公开信息,定期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更新、清理。严格审查并定期修改公开咨询电话、联络方式,为公众查询获取信息提供清晰指引。严格落实数据同源管理要求,强化公开专栏与网站其他栏目、专门网站的数据对接核验,通过定期排查、动态更新,确保各平台发布的同一信息内容一致、数据同源,从根本上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永乐街道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体系,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政策法规专题学习与业务实操培训,系统提升队伍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项通报、限期整改、跟踪问效。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公众评议和意见建议,健全闭环式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违规违纪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各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以文字为主,缺乏图片、视频等多媒体形式的信息展示,信息的吸引力和可读性有待提高。二是公开渠道协同性不强,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公开内容更新不同步,部分村(社区)线下公开栏维护不及时,未能形成线上线下联动的公开格局。

(二)改进措施。针对呈现形式单一问题,着力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对重点政策文件、民生服务事项,同步制作图文解读、短视频宣讲等多媒体材料,提升信息吸引力和传播力。针对渠道协同性不强问题,建立线上平台信息同步更新机制,明确更新时限和责任主体;常态化开展村(社区)线下公开栏专项督导,定期排查维护,补齐线下公开短板,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多渠道协同的公开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相关规定,本单位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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