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东新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东新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29 16:05:59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uli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东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东新镇东新街35号;邮编:646502;联系电话:0830-763002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东新镇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密围绕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锚定中心工作与群众关切的重点事项,依托多元化公开渠道,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各类重要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5年,东新镇累计公开政府信息845条,其中: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2条,古蔺融媒号等新媒体公开信息107条,传统渠道公开公示至村组信息726条。

2.回应关切情况。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224件、“我为群众办实事”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4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6件、政协提案和答复0件。

3.解读情况。本年新制作规范性文件和发布政策解读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东新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制定了规范的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通过拟稿人自审、办公室负责人二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核程序,严格把控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严密性,确保“先审后发”,公开信息准确无误。二是由专人负责对信息进行收集、立卷与归档,发布信息可追踪可溯源,实现信息规范化管理。三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强化信息发布全流程审核,切实筑牢保密审查防线。四是在便民服务大厅、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均设立信息公开专区,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便捷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网站保障工作,严格落实上级部署,建立“专人负责、定期巡检、及时处置”运维机制。依托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2条、公示公告1条。二是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及时报送工作动态,更新政府简介及9个村(社区)“最小工作单元”信息1次,核实办公电话3次。三是定期开展信息自查自纠,杜绝错漏信息与无效链接,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规范,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阵地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统筹部署,压实领导责任。分管领导牵头抓总,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听取信息公开及村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汇报,针对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现场研判、精准施策,常态化开展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二是健全考核机制,筑牢工作保障。建立健全“考核+监督+评议”三位一体工作体系,将信息公开工作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细化考核评分标准;畅通群众反馈渠道,自觉接受上级考核评估与社会各界监督,倒逼工作提质增效。三是全年组织信息公开培训3次,重点学习信息发布流程、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时效性,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坚决杜绝错漏信息、违规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覆盖面不足,部分民生领域、政策执行类信息收录不够全面,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办事流程、补贴发放等细节信息公开存在遗漏。二是公开形式创新性不足,短视频、互动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形式占比不高,公开载体的吸引力和实用性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拓宽公开覆盖面。聚焦社保、医保、教育、就业、惠农补贴等民生核心领域,建立“部门牵头+清单管理+群众反馈”机制,梳理形成《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清单》,明确办事流程、申请材料等关键信息并动态更新,通过网格员收集群众需求,确保“群众需知必公开”。二是优化公开形式。在信息公开专区增设“明白纸”取阅架,通过村广播、网格员入户等方式,为群众提供通俗化、可及性强的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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