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茅溪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茅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29 16:06:12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uli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茅溪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联系地址:茅溪镇蔺茅路329号;邮编:646509;联系电话:0830-777000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茅溪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扣新时代治蜀兴川使命任务与“十五五”时期发展要求,锚定高质量发展主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将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践,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为核心,以规范公开流程为抓手,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层次、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茅溪镇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聚焦核心数据、精简公开内容,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量稳步增长,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1.信息发布情况。2025年,全镇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296条,线上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4条,依托县级融媒体平台公开信息501条;线下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载体公开信息751条。公开内容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对接群众需求,主要涵盖五个方面:一是乡村振兴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类信息218条;二是安全生产、道路交通、防灾减灾等安全稳定类信息358条;三是环境保护、城乡治理、文旅融合、宅基地审核等治理类信息468条;四是民生保障类信息156条,重点公开教育、就业、卫生等领域内容;五是其他重点领域信息96条,全面覆盖信息公开核心范畴。

2.政策解读及意见征集情况。2025年,茅溪镇未制发规范性文件及重要政策措施,无相关政策解读信息发布。

3.回应关切及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5年,办理市委书记市长信箱2件、领导信箱1件,、2345政务服务热线776件,办理其他网络平台信件47件(人民网领导留言板6件、问政四川7件、省政民互动11件、麻辣社区1件、微信小程序22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21件、政协提案和答复6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公开流程,筑牢保密防线。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保密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查与公文流转、信息发布全流程深度融合,从源头把控保密风险,确保公开内容安全合规。二是抓实常态管理,拓宽公开渠道。对机关简介、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开展全面自查复核,按要求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政府公报查阅专区。依托镇政府信息查询公示点、镇村(社区)公开栏等载体,充分发挥公开栏、宣传长廊、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的作用,拓展信息公开覆盖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与影响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压实管理责任。明确信息发布全流程专人负责,实现采集、审核、发布、归档各环节责任到人、可查可溯,确保公开规范有序。二是抓实数据同源,保障数据精准。严格核验发布内容数据,确保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在集中发布平台与新媒体等载体数据完全一致。三是强化动态公示,聚焦重点热点。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及时公开政策举措、工作进展,明晰公开范围、标准、时限,提升针对性与时效性。四是细化信息维护,完善更新体系。建立机关简介“主动申报+定期核验”机制,职能调整3个工作日内提交更新申请;办公室每半年专项核查,同步更新最小工作单元及联系电话信息,保障公开内容准确、全面、鲜活。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常态督查整改,筑牢规范运行防线。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监管,2025年开展专项检查16次,聚焦信息发布时效、内容合规性、保密审查落实等关键环节排查,整改信息报送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等问题29项,形成“检查—整改—回头看”闭环管理,确保工作规范推进。二是抓实业务能力提升,夯实工作队伍基础。常态化组织专题学习和业务培训,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审查规范、主动公开目录编制等核心要点,通过案例剖析、实操演练提升工作人员政策理解与业务实操能力,为信息公开高质量开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侧重政策原文和工作动态,决策解读、民生领域重大事项全流程公开及意见反馈等深层次内容供给欠缺,与公众需求适配度不高。二是业务培训精准性不够,工作人员实操培训薄弱,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性不足;公众宣传形式单一、针对性不强,对申请渠道、流程知晓率偏低。

(二)改进措施。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民生关切,完善重大决策全流程公开机制,同步公开解读材料及意见征集采纳情况,动态优化公开清单,提升供需适配性。二是强化精准培训,开展“案例+实操”培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结合重要节点,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差异化宣传,丰富活动形式,普及相关知识,提升业务能力和公众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相关规定,茅溪镇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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