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永乐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2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永乐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永乐镇党镇办联系(地址:古蔺县永乐镇乐用街社区府前街;邮编:646521;联系电话:7300001)。

一、概述

2015年,我镇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

我镇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

我镇明确了各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领导保密审查等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

我镇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专栏、镇网站公开等方式,公开政务信息等情况,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我镇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条,比2014年多4条,增长5%。其中,概况类20条,占23.8%;计划总结类10条,占11.9%;法规公文类0条,占0%;工作动态类 44条,占52.4%;人事类4条,占4.7%;财政类0条,占0%,其他类6条,占7%。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1月至今,我镇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截至目前,我镇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镇认真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合规和及时,人民群众较为满意,2015年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的发生。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15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较《条例》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少。主要表现在:一是重视不够,没有将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到与业务工作同等高度来对待,缺乏推进条件和氛围,不能及时做到信息公开。二是宣传不力。由于宣传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尚未被群众熟知和认可,如何开发利用巨大的政府信息资源成为重要课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16年,我镇将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积极稳妥、有的放矢的原则,按照权限内的事不上交、体制上的事出建议的思路,采取切实措施化解矛盾、破解障碍,为政府信息公开顺利推进创造条件。

永乐镇人民政府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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