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蔺县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古蔺县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
古蔺县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求,切实改善我县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农户自愿。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充分调动农村群众自愿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
(二)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根据农户实际情况,按照用地规划、风貌管控等要求,在征询农户意愿的基础上,采取统建、自建、购房(商品房除外)三种方式改造(组织有施工资质的工队统一建设,组织农户委托培训合格的农村工匠建设,组织农户购买安全住房),进一步保障农户住房安全。
(三)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经济、安全、适用”的建设原则,对于年久失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D级危房,应拆旧建新;对于局部存在安全隐患,维修加固后仍可继续居住的,应尽量维修加固。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程序,实行“五公开”(即: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审批程序及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客观公正、群众满意。
二、工作内容
(一)目标任务。
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133号)要求,2025年度不下达农村危房改造年度计划任务。优先保障实施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内录入审核通过的66户(详见附件1),其中:新建重建54户,维修加固12户。后续符合条件的农户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审核工作的纳入保障范围。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户须在2025年8月底前全面开工,2025年12月底前全面竣工。
(二)实施对象。
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保障范围为经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审核认定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等)、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唯一住房存在C、D级安全隐患且农户自愿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的家庭。
(三)建设标准。
1.面积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建筑面积严格按照宅基地审批相关要求执行,不能因过度建设而返贫致贫。
2.住房选址:符合“三避让”原则(避开地震活动断裂带、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避开行洪通道)及自然资源部门核定的可建房区域。
3.质量要求:改造后的房屋要满足抗震设防基本要求,砖墙厚度不应小于240mm,具备圈梁(地圈梁和顶圈梁)、构造柱。改造后农房应满足厨厕等基本功能需求,新房建成后,乡镇(街道)应指导农户拆除原危旧房屋。
(四)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中央和各级地方财政补助为辅(D级危房改造补助原则上实行1~2人户3.5万元/户、3~4人户3.8万元/户、5人户及以上4万元/户三种标准,不得平均补助;C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户)。
(五)资金拨付方式。
危房改造实施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通过“一卡通”将资金直接拨付农户。对于非自建危房改造农户,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第三方。
(六)实施步骤。
1.农户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主常住人口登记表、户成员信息表、贫困证明材料、危房照片等材料。
2.评议公示。村委会收到申请后,召开会议进行评议,议定符合改造条件的对象,按照《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公示公开指南》(详见附件2)要求,做好公示公开工作;对于不符合改造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予以协调,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于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录入四川省惠民惠农公共服务系统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网址:https://hmhn.scsczt.cn/hmhn/yggs/index.jhtml)。
3.审核上报。各乡镇(街道)收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组织人员上门开展房屋鉴定和核实,在四川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资格审批基础支撑平台(网址:http://59.225.201.163:8001/hmhnygsp/indexAction.do)进行审核和公示。对于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须将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名单上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于不符合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将申报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理由。
4.审批公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乡镇(街道)的上报名单后,应及时对接相关部门在四川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资格审批系统(网址:http://59.225.201.163:8001/hmhnygsp/indexAction.do)进行审批。对于不符合条件、资料不规范的,通知乡镇(街道)限期补正。审批结束后,统一对改造对象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后的名单原则上不再予以改动。
5.组织验收。2025年8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要全面启动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建设,2025年12月底前全面竣工。各乡镇(街道)开展全覆盖初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上报验收合格报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验收报告后,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抽验,抽验具体时间、方式、户数等要求另行通知,验收合格后,乡镇(街道)将竣工验收情况录入四川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资格审批基础支撑平台。
6.档案管理。各乡镇(街道)及时完善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实现“一户一档”、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强化跟踪管理,定期开展现场指导、形成检查记录,要切实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危房改造具体实施。县级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镇(街道)和村组织、农户实施和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监管,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集中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资金;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建房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避开地震活动断裂带、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县水务局负责指导建房选址避开行洪通道;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住房建设审批、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刚性支出比较大的群体(即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认定;县审计局负责对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等进行审计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县危房改造年度方案,做好项目实施、监管、初验及资金发放、档案管理、系统完善等工作。
(三)严格质量监管。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建筑工匠培训、房屋建设技术推广和指导。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要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审批管理相关规定,不得新增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在审批和建设过程中要全面加强《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设计技术导则》《四川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和《泸州市美丽乡村住房建设推荐图集》的宣传推广。要落实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巡查制度,对房屋建设实地检查、全程监督、建立台账,坚决杜绝因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形成新的“危房”,切实做到完工一处、合格一处、验收一处。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于每月20日前,填写《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月报表》(详见附件3),加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印章后报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袁亚东;联系电话:0830—7366602)。
附件:1.古蔺县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名单(66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