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四川古叙矿区大村煤矿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大村镇大村社区1、2、3、4居民小组,坳上村1、2、4村民小组,高山村4、7、8村民小组;东新镇李家寨村5、10村民小组范围内。范围见《四川古叙矿区大村煤矿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附后),拟征收土地面积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四川古叙矿区大村煤矿项目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用地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22日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拟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属人积极配合调查。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于2025年5月9日发布,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同时在古蔺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网址:www.gulin.gov.cn),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2日止。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古蔺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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