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古蔺县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古府布〔2025〕19号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5-30 17:53: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彰德街道奢香社区第3居民小组,龙坪村第1村民小组;金兰街道青阳村第7、8村民小组;二郎镇美酒河村第1村民小组;茅溪镇庙林村第7、8村民小组,九坝村第10、11村民小组;龙山镇顺和村第2村民小组范围内,范围见《古蔺县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附后),拟征收土地面积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古蔺县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主要用途为成片开发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5年5月31日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拟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属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于2025年5月30日在古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网址:www.gulin.gov.cn)和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居民)小组范围内张贴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3日止。公告时间结束后,本公告将在四川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网址:mh.icdnrsc.net/zd)主动公开。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古蔺县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古蔺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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