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8374031H2024-00088 公文种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古蔺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9-02 发布日期: 2024-09-03
文号: 古府布〔2024〕50号 有效性: 有效

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古蔺县2024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古府布〔2024〕50号
来源:县自规局 发布时间:2024-09-03 11:40:25 浏览次数: 【字体:

彰德街道联合村,金兰街道王堂村,二郎镇黄金社区、雷家沟村、卢山村、水泉村、玉林村,大村镇大村街社区、大山村,石宝镇合马村,丹桂镇现龙村、正丰村,茅溪镇九坝村、庙林村、中坪村,观文镇文化村,椒园镇椒园村,白泥镇骑龙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古蔺县2024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古蔺县彰德街道联合村5组;金兰街道王堂村2组;二郎镇黄金社区3组,雷家沟村5组,卢山村2组,水泉村4组,玉林村7组;大村镇大村街社区3组,大山村1、6组;石宝镇合马村6组;丹桂镇现龙村7组,正丰村1组;茅溪镇九坝村8组,庙林村3组,中坪村11组;观文镇文化村3组;椒园镇椒园村2组;白泥镇骑龙社区3组。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古蔺县2024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生态环境等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用地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3日起,由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古蔺县人民政府彰德街道办事处、古蔺县人民政府金兰街道办事处、古蔺县二郎镇人民政府、古蔺县大村镇人民政府、古蔺县石宝镇人民政府、古蔺县丹桂镇人民政府、古蔺县茅溪镇人民政府、古蔺县观文镇人民政府、古蔺县椒园镇人民政府、古蔺县白泥镇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公告10个工作日。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原2024年8月21日印发的《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古蔺县2024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古府布〔2024〕44号)文件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茂林;联系电话:0830—7101468


                   

 

 

古蔺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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