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8374031H2024-00088 | 公文种类: | 公告 | ||
| 发布机构: | 古蔺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9-02 | 发布日期: | 2024-09-03 |
| 文号: | 古府布〔2024〕5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古蔺县2024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彰德街道联合村,金兰街道王堂村,二郎镇黄金社区、雷家沟村、卢山村、水泉村、玉林村,大村镇大村街社区、大山村,石宝镇合马村,丹桂镇现龙村、正丰村,茅溪镇九坝村、庙林村、中坪村,观文镇文化村,椒园镇椒园村,白泥镇骑龙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古蔺县2024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古蔺县彰德街道联合村5组;金兰街道王堂村2组;二郎镇黄金社区3组,雷家沟村5组,卢山村2组,水泉村4组,玉林村7组;大村镇大村街社区3组,大山村1、6组;石宝镇合马村6组;丹桂镇现龙村7组,正丰村1组;茅溪镇九坝村8组,庙林村3组,中坪村11组;观文镇文化村3组;椒园镇椒园村2组;白泥镇骑龙社区3组。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古蔺县2024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生态环境等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用地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3日起,由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古蔺县人民政府彰德街道办事处、古蔺县人民政府金兰街道办事处、古蔺县二郎镇人民政府、古蔺县大村镇人民政府、古蔺县石宝镇人民政府、古蔺县丹桂镇人民政府、古蔺县茅溪镇人民政府、古蔺县观文镇人民政府、古蔺县椒园镇人民政府、古蔺县白泥镇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公告10个工作日。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原2024年8月21日印发的《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古蔺县2024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古府布〔2024〕44号)文件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茂林;联系电话:0830—7101468
古蔺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