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8374031H2024-00096 公文种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9-11 发布日期: 2024-09-11
文号: 古府布〔2024〕55号 有效性: 有效

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古叙矿区大村选煤厂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古府布〔2024〕55号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9-11 18:10:59 浏览次数: 【字体:

古蔺县大村镇大村街社区、坳上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古叙矿区大村选煤厂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古蔺县大村镇大村街社区1、2、3、9组,坳上村1、2组。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古叙矿区大村选煤厂项目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12日起,由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古蔺县大村镇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公告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茂林,联系电话:0830—7101468。

                   

 

古蔺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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