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泸州至古蔺高速公路(古蔺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古府布〔2024〕70号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2-26 10:47:15 浏览次数: 【字体:

古蔺县彰德街道成龙村、建国村、太平街村、香山村,金兰街道北朝村、火星村、金山村、青阳村,永乐街道和平村,德耀镇柏坪村,黄荆镇桂花社区、新市村、香楠村、田坝村、罗江村、汉溪村、高峰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泸州至古蔺高速公路(古蔺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古蔺县彰德街道成龙村3、4组,建国村6、8组,太平街村1、2、3、5组,香山村1、2、4、5、6组;金兰街道北朝村1、2组,火星村8组,金山村5组,青阳村6、9、10组;永乐街道和平村4组;德耀镇柏坪村1、3、5、6组;黄荆镇桂花社区1、2、3组,新市村1、3、4组,香楠村1组,田坝村5、6组,罗江村5、6组,汉溪村1组,高峰村1、2、3组。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泸州至古蔺高速公路(古蔺段)项目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二)项规定,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建设需要用地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2月26日起,由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古蔺县人民政府彰德街道办事处、金兰街道办事处、永乐街道办事处、德耀镇人民政府、黄荆镇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公告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墨涵,联系电话:0830—7101468。

 

 古蔺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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